特岗教师考试内容有哪些
3、取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同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工作签证或劳务合作(劳务派遣)合同或未就业安置事业单位或相关工作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学习或工作(2年以上的在校学生及毕业生)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大专毕业生及其以上学历,志愿从事教育事业或服务于农村基层教育事业至少三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2、符合服务的学历背景条件要求和服务的岗位相关专业背景的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背景条件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所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同专业相关);
·特设高校语文学科教师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需要详细说明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为3年。
“特岗计划”教师在高等学校任教和专业技术工作期间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标准,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和其他有关待遇、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待遇和当地教师年收入相对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综合确定。“特岗支教”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下的教师年收入水平。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支持力度较大的地区共同承担,以自筹经费和社会保障资金为主。中央财政将安排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18960元的标准,与各级政府财政拨款给普通高中和中小学中小学校的教师工资据实结算。凡“特岗计划”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不高于18960元的,其高出部分费用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
设岗县财政对义务教育在当地学习期间落实的补贴和奖励政策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教师生活补贴以及各种健康保险费等各种社会保障费用以及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补助、住房补助等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和按规定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和住房补助等社会保障费用中包括当地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省级财政在计算各地一般性转移支付经费收入标准的计算时,将其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经费支出标准的计算范围。
1.为吸引更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建设和就业的大中型企业进行求职和创业,按照“自愿报名、面向所有申请人进行公开招聘”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一定的面试加分:
⑶参加“中国青少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合同在有效期内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的西部学习实习或支教的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在以上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2.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积极认真负责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完成任务、不按合同要求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应予以批评和责令限期整改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自觉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不达到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经教育后思想和工作态度仍无转变,不适合在教师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协议。
3.各设岗县(特设岗位的乡镇)和自治区设在当地的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伙食和住宿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4.特设岗位教师实施意见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川委办[2005]18工作中的一些特殊要求和国家《关于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关心下一代的工作等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关心下一代的就业和扶贫工作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国人中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川办文件《关于组织和鼓励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就业的发[2006]16国人教育部《关于组织和鼓励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有关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优惠政策]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5.“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发展与乡村教师师资培养特岗计划”紧密联系在一起。符合申请领取教育硕士学位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人员继续攻读特设岗位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北京师范大学国际政策与社会发展专业硕士师资培养中心建设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6.特设教师工资以及必要的工作待遇等国家规定的特设岗位教师3年的工作期限毕业或学习期满回到本地学校工作后,对考核工作成绩优异,要求保留或者继续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审核学校聘用和发放报酬、核定工资基金等特设岗位教师,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的工资福利和奖金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中的职工福利和特设岗位教师,保证其人事部门的人员聘用手续和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各地区在积极实施城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特岗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措施,加大创新特岗计划人才培养机制和教师资源补充机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并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和妥善安置好出国留学回国人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