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详解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称之为中国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中国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中心联合中国国家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有关研究机构和设立的一项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通过学校的申报、拟企业和相关研究机构的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一批正在申请博士学位或新近毕业的优秀毕业生或在读博士研究生,专项资助其从事相关领域的博士后研究工作,争取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创新型人才。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战略性重点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基础科学合作研究等领域的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计划将选拔4009名国内大学本科毕业或研究生毕业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建设合作的企业或企事业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国内博士后和在国外留学人员留学人员提供每人每年5-20万元的经济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补贴,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对申请人进行会议评审以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唯一途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申请入学手续,逾期视为被资助人员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申请人须为2019年毕业并拟获得博士学位或新近正在美国大学或加州理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3.计算机科学专业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基本要求。
4.对于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已经正式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该项资格的申请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前申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于2018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直接申请博士后科研工作合作导师。
6.本科申请硕士研究生项目所属学科领域分别为理学、工学、农学和法学等学科领域,且须符合优先要求的研究领域(附件1)。
7.拟申请博士后的研究人员已初步找到最合适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共同讨论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的一流学者和知名专家,并且学术造诣深厚;且学校有能力和条件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支持和资助。
(2)语言表达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或预毕业命题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毕业命题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毕业论文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的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三个方面的奖励项目和荣誉称号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荣誉证书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将“(三)2”中的所有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并附上至少一份中英文复印件,于2019年2月1日前递交邮件或电子版材料至设站单位(以投递日戳为准)。设学校申请截止日期时的通讯地址在网上递交申请材料时自动获取。
打印本单位的所有在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情况信息表一式两份(由“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博士后科学管理部门的公章或复印件,与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1册)一并准备好后将上述申请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管理部门的邮箱地址和邮寄日期(以申请人的邮箱地址和邮寄日戳为准)。
(一)各级科研及其它相关部门和站机构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博新计划”研究项目所获得的资助经费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其中,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生活经费从“博新计划”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博士后日常生活经费计发,核发24个月;2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生活经费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开支范围和标准规定》第21条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列支,不超过博士后科研项目每年的申请经费和相关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的最高支付额度。
(3)资助经费中的日常经费部分应全部用于补助留学人员及其家属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励补助以及住房公积金、生活住房补助部分以及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此外在获得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的资助经费的任何项目中不得提取管理费。应由科研机构自行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从“博新计划”资助经费中申请资助的科研经费。
(2)设站单位应在“博新计划”入选者毕业后的职业发展、出站留任和毕业论文答辩条件等方面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支持“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站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五)设站学科领域的科研机构或高校作为天道学术带头人与“天道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签订科研机构间的技术或教学合作协议等文件,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出站考核成绩合格的,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六)“博新计划”入选者确因科研实力有限或健康状况不佳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出站的,设站单位应参照“博新计划”资助标准,解决好延期出站后的科研奖励资金分配问题。
(一)申请进入本博士后管理学位的人员和申请进入博士后学位或同等学历研究生一级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研究生的人员、硕士学位的人员或申请由博士后合作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1)资助工作在2月底至5月初进行审核和安排。1月10日后可网上提交申请和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月28日至2月1日;委员会审核时间为3月底至2月1日站单位审核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0日;专家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初;获选结果在每年的4月开始前两周分别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要求全国各地各地方、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按照这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海外博士回国就业服务与人才选拔和引进相关工作,广泛鼓励和引导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士回国人员吸引与引进双千人才工程计划”。